2007年9月2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国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多管齐下保护耕地 拓展空间保障建设
杭州坚持不懈探索耕地保护新路子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温家宝总理今年3月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在土地问题上,我们绝不能犯不可改正的历史性错误,遗祸子孙后代。”杭州市人均耕地面积仅为0.46亩,是全国人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同时,作为全省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社会经济发展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巨大,保护耕地和保障用地的矛盾十分突出。杭州市政府及各级国土部门本着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多年来坚持以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造田造地及严查违法用地案件为抓手,在极力保障用地的同时,努力做好耕地保护这篇重要文章。

  层层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基本农田是质量最好、粮食生产能力最高的耕地,保护好基本农田是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重点。杭州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近年来不断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一是层层落实保护责任,严格考核保护情况。杭州市政府每年与各区、县(市)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列为首要责任目标,各区、县(市)也分别与乡镇(街道)签订责任书,将基本农田保护情况作为对乡镇(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调研,市政府出台了《杭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试行)》,《办法》明确了各级政府主要责任人为本行政区域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并且规定耕地保护考核不达标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基本农田保护不到位的,耕地保护考核一票否决。二是认真做好了基本农田保护划区定界等基础性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市近300万亩基本农田已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做到了图、数和实地三者相一致。全市共划定基本农田地块数17314块,建立农保牌1640块,界桩58506个,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4305份。三是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阶段就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占用基本农田条件的一律不通过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尽量少占用基本农田或不占用基本农田。必须占用基本农田的项目,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上报国务院批准,并足额补划占用的基本农田,确保占补平衡。四是认真开展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为了更好地探索和推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现国务院提出的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的总要求,杭州市选择了桐庐县百江镇开展试点工作。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2006年,在试点镇投入资金662万元,修建田间道路7.2公里、沟渠27公里、防洪堤5.5公里,当年建设高标准农田3000余亩,累计建成标准农田14092亩,占该镇基本农田保护总面积的75%。同时,修复、新设基本农田标志牌7块,补埋界桩12个;对基本农田划区定界等相关资料都进行了认真梳理;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层层落实到农户;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动态监管制度等。通过试点建设,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水平。

  服务效益农业,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
  土地利用粗放、农业基础设施落后,是人们以往对农村的普遍印象。然而走在今天的杭州农村,你会发现到处都是连片集中、道路畅通、沟渠配套的农田,这是杭州多年来坚持大力开展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果。自1999年以来,杭州市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农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据统计,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0.7亿元,建成标准农田165.8万亩,增加耕地23.1万亩;修建各类道路5864公里,构筑沟渠9169公里,疏浚河道385公里,修建防洪堤195公里,全市一半以上的基本农田建成了高标准农田。通过土地整理,使得原先沟浜交错、坟墩林立、高低不平、大小不一的田块变成了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林成行、灌得进、排得出、能蓄水、能机耕的标准农田,既提高了土地质量,也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创造了重要条件,实现了农民的增产增收。比如临安市西天目乡张庄村是一个以生产菜竹笋为主的偏僻村庄,过去村里没有机耕路,为了催生竹笋,每年冬天村民给竹子盖稻草覆砻糠都靠肩挑手提,出笋也只能靠人工运出去,成本非常高。加之水利设施严重匮乏,雨天水排不出、晴天水灌不进,落后的生产条件严重制约了村民增收和效益农业的发展。2005年临安市国土资源局拨付了160多万元专项资金,在该村实施了土地整理项目。土地整理后,农用车可以轻松地开到田间地头,水可以自由排灌,生产成本大大下降。经测算,这一项目为张庄村每亩笋园节省成本363元,为每位村民增收297元。在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过程中,政府对农田基础设施进行集中投入,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拥护和欢迎。农民群众从中也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土地整理工作的积极性大大提高,周边村庄纷纷要求开展土地整理,整理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开展土地整理和标准农田建设,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还通过整合零散的田块,减少田坎占地、填平废弃水塘、整理连片农田当中及周边的零星林地、园地等手段,切实增加了耕地面积。如去年萧山区实施的河庄镇土地整理项目,整理范围面积13150亩,整理之前有耕地7750亩。项目区内流化沟、废弃池塘等未利用地较多,土地高低不平,农业产出效率低。通过整理,整个项目区增加有效耕地面积1860亩,增加粮食生产能力1668吨,新增产值200多万元。

  立足内涵挖潜,努力探索宅基地整理的新路子
  “幸亏有宅基地整理这样的好政策,我们不仅住进了山下的新家,承包地也多了。”建德市大同镇石门庄村庙后自然村的村民这样感叹。这些村民原先居住的老宅基地处在山体滑坡的地质灾害易发区,35户142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2004年在建德市国土资源局的积极建议下,该村开始实施整村搬迁。通过勘察评估,选择潜在滑坡点对面山脚下地质比较稳定的大洋车规划出一块26亩土地,用以安排村民的新村建设。杭州市国土局下拨补助农户迁建经费52.5万元,建德市国土局下拨了36万元的治理经费,用于新村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全部搬迁后,建德市国土部门对35户农户的老宅基地进行了复垦,到2006年7月整理项目已全面竣工,该工程共拆除旧房48幢218间8400平方米,平整土方4.86万方,修建机耕路1.4公里、排洪渠道1.2公里,复垦直接工程投资80余万元。通过复垦,净增加耕地76.8亩,该村的人均耕地面积增加了0.12亩。新增加的耕地全部承包给村民,增加了村民的收入。像这样的建设用地复垦项目,杭州市近五年来完成了249个,共投入资金近2亿元,增加耕地8020亩,其中2006年一年就完成了189个项目,复垦耕地面积5532亩。
  通过宅基地整理,杭州走出了一条盘活存量、保护耕地的新路。通过控制农村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农村人口向城市和小城镇转移,脱离农业转向第二、三产业等方式转移,逐渐把农村利用粗放的建设用地空间腾退出来,用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建设当中,实现保护耕地与保障用地的有机统一。同时通过宅基地整理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推动了农民下山脱贫、村庄整治和村庄规划的实施,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据统计,2006年全市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帮助6067人下山脱贫,336人从地质灾害点搬迁到了安全地带。

  创新工作机制,连续十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杭州市经济发展较快,建设占用耕地量大,同时由于土地利用程度较高,加之山地多平地少,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十分缺乏。在这种情况下,杭州市通过立足自身深挖潜力,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一是切实加强对垦造耕地工作的领导。新法实施以来,杭州市各级政府专门成立了造地改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国土、发改委、农业、农办、财政、林水、统计等部门领导任成员,负责指导全市耕地保护和造地改田工作。市政府每年都要召开一次全市土地开发整理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由市长与县(市、区)长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年度土地开发整理任务,从而确保全市每年度耕地占补平衡目标实现。二是千方百计提高各地垦造耕地的积极性。杭州市近几年内已数次提高垦造耕地的补助标准,其中杭州市区垦造耕地补助标准已从2000元/亩提高到目前的12000元/亩。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努力保证补充耕地质量。杭州市各级政府制定了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对垦造耕地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以及资金管理等各个环节都作了相对细致的规定。杭州市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实地踏勘相结合的方法,敦促各县(市、区)提高垦造耕地质量,以保证补充耕地质量达标。自1999年以来,全市共垦造耕地20余万亩,连续十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

  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案件
  违法用地是耕地保护最大的“天敌”,严肃查处违法用地是保护耕地的重要措施。杭州市坚持严格依法行政,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仅2006年,杭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先后作出10多次重要批示,要求“加大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把土地闸门,对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实行零容忍”。去年11月初,为落实两部督查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杭州市分别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市委书记王国平特别强调:全市要从坚决贯彻中央宏观调控重大决策、保证国家政令畅通的高度来认识专项行动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一致,抓紧落实整改意见,扎实推进专项行动,确保取得显著效果;同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用地的观念,尤其要确保重大项目用地的合法性。二是坚持预防为主。一抓执法巡查,建立分片包干的巡查责任制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露头就打”,土地违法的发案率明显降低。二抓制度创新,2006年以来,杭州市相继制定了《杭州市国土资源执法巡回检查办法》、《杭州市国土资源执法巡回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基本农田巡查工作责任制》、《土地违法行为“倒查”评定标准(试行)》、《主城区集体土地上违法建筑、违法用地排名制度(试行)》、《主城区巡查工作组织实施细则(试行)》等多项制度,强化了基层执法巡查责任,加大了市本级一线巡查力度,上下联动,不断完善预防机制。三抓基层建设,积极开展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和“执法模范乡镇”活动,强化国土执法监察职能,引导基层树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意识。四抓宣传教育。多次组织违法案件曝光活动,2005年至今年上半年,市本级先后12次对全市98起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三是坚持从严执法。杭州市始终把打击各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特别是在去年的卫星遥感执法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中,按照上级要求,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84起。收缴罚没款8598.46万元;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62人(处级干部15人);刑事移送7起、14人。在2006年度卫星遥感土地执法检查中,杭州市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立足于早查、快查、严查,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对发现的337宗违法用地均予以查处,查处率达100%,顺利通过了两部对卫星遥感执法检查的验收。今年,杭州市将深入开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对去年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清理新增建设用地,对违法用地的,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通过依法查处、铁腕执法,始终保持对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违法占用耕地的势头。